在一,如果你,和他,久了,不和
提問: 我應該如何選擇 問題補充: 我與男朋友分手幾個月了,分手的這段期間我還是很想念他,于是又忍不住給他發了郵件,我沒想到他居然回復了,又過了一段時間他打電話給我,和我聊了一些近況,并且告訴他在我家附近買了房子,說是離我近等一些話,如果在我們沒分手之前我聽了一定會很高興的,可是現在,現在我已經沒有那個福份去高興了.我和朋友說起這事時,她們都告訴那就和好吧,反正你還喜歡他,可是我覺得一是這次分手是我提出來的,二是我們分分合合好多次了,我真的不想再繼續重演下去.這次分手我們還能做朋友,萬一再分手那我們就連朋友都做不成了,我不想出現那種局面.可是我卻控制不了自己不去想他,我也想忘了他,可是我做不到,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去做了,希望你們能幫我出出主意,提提建議,謝謝! 医师解答: 既然是你主動提出分手的,你再主動找他,他當然是愿意的,不會拒絕了。
問題是,你后悔和他分開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?是因為你們分手后,你還一直想著他,還只是因為他一直沒有忘記你。如果他真的不想和你分開,那為什么分手的這幾個月,他沒有主動找過你,而是你主動找他的呢?
距離近了不能代表什么,關鍵看兩個人的心是不是在一起,是不是真的牽掛著對方。
可能兩個人在一起時間久了后,分開,心里多少會不舍的。
但是如果你們在一起后,如果要避免重倒復轍,就應該思考下,你們為什么會分分合合好幾次呢?為什么不能持久了,說明你們之間存在著某種差距,或者某種不和諧的地方。
如果你真的不愿意和他分開,就應該想辦法去彌補這點,避免再發生不和諧。
如果你對你們的將來沒有什么信心了,就不應該再心軟了。也許當自己找到新的感情時,自然就會把他給忘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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